眷村中的自治會,屬於軍政體系所配屬的眷管單位,最初依民國45年(1956)的「國軍在臺軍眷安置方法」的規定下成立,為村內最重要的組織,與眷村的生活息息相關,這點也能在許多原住戶的訪談中得知。原住戶鍾康君表示,雖然太武新村的公共環境維護為鄰近的四一運輸群負責,但如:清潔消毒、馬路清理、電線路燈更換等事務,都須先經由自治會申請後才實施。原住戶韓素琴則表示,對於村內空間使用及眷戶增建等相關事宜,雖就規定而言需向上級單位報備,但自治會長則主張「自治」精神,遇到問題經由自治會協助協調即可。另外,韓素琴也表示,早期自治會處理村內大小事,尤其村內大多數時間人口以婦女及小孩為主,除維持村子安全外,遇到緊急事況也需立即處理。